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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购物27日起收附加费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3-01-27 11:38:02 | 浏览:29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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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7日起,用信用卡购物可能要多花一些钱,因为某些商店将可合法向刷卡付帐的消费者收取附加服务费(surcharge)。但许多大型商家为了避免影响生意,增收的意愿不大,反倒是小商家较有可能收取。同时,有十州已明文禁止。

威士卡(Visa)及万事达卡(MasterCard)的发卡公司一向禁止商店向使用信用卡者收取附加费,但根据去年夏天零售商控告他们托辣斯诉讼达成的72亿元和解安排,零售商可以收取此种服务费。

根据协议,附加费的额度为所购商品价格的1.5%至3%,最多不得超过4%。附加费因信用卡类型不同而有区别,像是回馈卡(rewards card)或高级卡(premier card),附加费就比较高。此外,商店仍不得向销帐卡(debit card)交易收取附加费。

分析家指出,没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商店会行使这种「权利」,但相信为数不多,至少初期是如此。小型商店认为遭到信用卡公司收取处理费剥削,可能比较会向消费者收取附加费,以兹补偿,像是会计师、按摩师等。

根据国家广播公司新闻网(NBC News)的查询,沃尔玛(Wal-Mart)、目标折扣店(Target)、西尔斯百货公司(Sears)、家得宝(Home Depot)等大零售商,没有增收附加费计画,小商店比较有可能。

新闻网还指出,有10个州法律明文禁止收取信用卡附加费,它们是:加州、科罗拉多州、康州、佛罗里达州、堪萨斯州、缅因州、麻州、纽约州、奥克拉荷马州、德州。

全国零售商联盟(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发言人说,总结来说,根据这项和解,能够收取附加费的商店非常少,绝大多数能够收取附加费的商店,不愿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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