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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禁塑令”3月上路超市等不再供应塑胶袋
[ 编辑:zonnas | 时间:2020-02-16 12:28:21 | 浏览:28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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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禁塑令将于今年3月1日(周日)正式生效,超市、零售店等将不得再向顾客提供一次性购物塑胶袋,取而代之的购物纸袋则需收费,只有使用粮食券(SNAP )、婴儿奶票(WIC)的低收入顾客可免;违规提供塑胶袋的商家在首犯警告后,再犯被发现,将罚250元,此后一年内累犯每次将罚款500元。

去年通过的“减少塑胶袋法案”(Bag Waste Reduction Law)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全州禁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塑胶购物袋;不过超市中打包鲜肉、鲜鱼、海鲜、家禽的塑胶袋、装散装食品时常用的连卷塑料袋、报纸袋、垃圾袋、食品保鲜袋等塑胶制品,不在禁止范围内。

另外,餐馆、酒馆以及食品供应商,打包食品或送外卖时也仍可使用一次性塑胶袋,干洗店和洗衣店使用的塑胶收纳袋及防尘罩、药房的塑料处方药瓶,也仍可继续使用。

将负责执法的纽约州环境保护厅(DEC)表示,禁塑令生效后,商家并未被强制要求为顾客提供纸袋,全州各郡及地方城市可自行决定纸袋费用。

纽约市则规定,3月1日后,店家为顾客提供纸袋需收费5分钱,只有使用粮食券及婴儿奶票的低收入者可豁免;市府鼓励更多民众携带可重复利用的环保袋; 5分钱中3分将上缴“州环境保护基金”(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und),2分将用于市府机构制作更多的环保购物袋。

民众前往超市等商店购物时,可以自行携带此前囤积的塑胶袋;根据纽约州“塑胶袋减少、回收、再利用法案”(Plastic Bag Reduction, Reuse and Recycling Act)法案,个人留下的一次性塑胶袋及其他塑胶制品,不可归纳在住宅可回收垃圾中。大型零售店则需在店内设立专门的塑胶回收箱。

纽约市卫生局也提醒,超市业者若有大量囤积的塑胶袋,不可以二次销售的方式,改制或包装成垃圾袋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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