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30日纽约市五区的政府楼均实行禁烟措施之后,市卫生局(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Mental Hygiene)将在28日推出一项新规,要求除政府楼外的所有住宅建筑向房客出具“吸烟政策”(Smoking Policy),实现部分或全面禁烟的控烟计划。
根据147号法规规定,纽约市五区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建筑,只要住宅单位超过3间及以上,均须在28日前向楼内所有房客通知并出具该楼的“吸烟政策”,否则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该“吸烟政策”必须注明楼内可吸烟和禁烟的区域,例如大厅、洗衣房等公共区域,以及房客居住住宅单位等私人空间;其次,必须告诉房客禁止和允许使用的烟草制品,例如普卷纸烟、电子烟、水烟、大麻等;第三,必须写明《无烟空气法案》(Smoke Free Air Act)的规定。
不强行要求房东实行全楼禁烟
147号法规并不强行要求房东对大楼的公共区域和住房单位实行全楼禁烟,禁烟的程度由房东自行决定。市卫生局助理新闻秘书布勒(Stephanie Buhle)回应本报问询时表示,147号法规允许房东在制定“吸烟政策”前无须对楼内房客展开民意调查,可自行制定相关罚款和驱逐房客的政策,房客无权干涉房东的决定。但对于现有的房客,即便房东决定对大楼内公共区域和住房单位实行全面禁烟,也无权因现有房客违反规定而对其进行罚款甚至驱逐。换言之,已经住在大楼内的房客不受到房东出具的“吸烟政策”的限制,除非现有房客的租约到期,在签订新租约之后该房客才必须遵守“吸烟政策”的规定。
对于吸烟者是否会因147号法规在租房时遭房东歧视甚至拒绝,布勒称,根据《联邦公平住房法》和《纽约市人权法》的规定,房东在住房出售和出租中不得基于种族、 肤色、宗教、性别、残疾、家庭情况等做出拒绝出租或出售住房等歧视行为,但房东在房客的选择上拥有自由裁量权,即房东可以以房客吸烟或携带宠物为由,合法地拒绝房客的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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