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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房租抵看护 华妇赶人难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7-10-17 10:26:26 | 浏览:3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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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赵氏夫妇在曼哈顿下东城河边一幢政府楼居住多年,为了夜晚上班时有人陪伴92岁的老母亲,一名50多岁的华裔女护工晚上与母亲一起睡在客厅已有十年,日前赵先生称此护工没有尽到照顾母亲的职责,请她出门。谁知护工怎么也不愿走,更在近日私自把家里的柜子上锁,扔掉一些原有的柜子,导致老母亲的生活必需品拿不出来气得大哭。律师表示,护工以免费的劳动换取居住资格,赵先生不得在房屋法庭(Housing Court)判决书下来前换锁赶人。

曾在餐馆工作的赵先生16日表示,他和妻子在此一房一厅的政府楼公寓居住,每月缴付750元房租,15年前老母亲来到美国,与他们夫妇一起住,由于夫妻两人平时在外打工,无法照顾身体不好的老母亲,他使用政府提供的家庭护理服务,请了一名免费护工白天照顾母亲,因不放心母亲晚上独自在家,他在白天护工的介绍下,找到一名护工晚上陪母亲过夜,不提供工资,但允许她与母亲一起住客厅。

这名护工在赵先生家工作、居住十年来,没有与他签订任何合约,赵先生日前称她没有悉心照顾老母亲,让她搬出家门。谁知护工因此发火,更拒绝搬出,前两日买了新柜子,将赵家人曾使用的旧柜子扔出门,导致他们损失不少物品,更私自把家中的柜子上锁,导致母亲无法拿出生活必需品,气得大哭。“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么把她赶出去,房东会因此把母亲赶出去吗?”

戴禺表示,虽然此护工不是签了租约的住客,但也是以免费的劳动换取住在这里的资格,赵先生作为二房东,可以将她告上房屋法庭、由法官裁定,但不得自行处理此护工房内的物品,必须取得法官的判决书后,才能要求指定法警(marshall)处理并换锁,阻止她再住在此处。而赵先生的母亲居住在此多年,虽然不符合规定,但房东没有驱赶赵母,表明房东默许此行为,如果房东有异议,赵先生可请律师与房东在房屋法庭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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