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NY 纽约
NY 纽约 更多城市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禁止2011年12月31日后来美非法移民转公民
[ 编辑:yaoming | 时间:2013-04-12 10:26:41 | 浏览:810次 ]
分享到:

预计在下周公布的参院版移民法案,将禁止2011年12月31日后入境美国的人士申请法律地位,最终成为美国公民。这个两党合作的移民法案,可能会使1100万非法移民中成百上千的非法移民无法变成合法公民。

美联社报导,一名要求匿名、了解移民改革内情的参议员助手作上述表示,该法案并要求申请人出具文件,证明自己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美国,另外,申请人必须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要保证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不会靠政府提供的福利过活。



上一篇:2012年后入美50万非法移民恐遣返
下一篇:争移民改革非法移民声浪日增
发布评论
称呼:
验证码:
内容:
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