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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欠租房客不遭骚扰 市议会胜诉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20-12-03 09:30:11 | 浏览:36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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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长张晟2日宣布,早前由多名房东发起状告市议会通过的三项向个人或小商家房客提供法律保护的新法涉嫌违宪一案,由纽约市府胜诉。两项法律仍然有效,将继续保护因疫情遭遇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小商家房客,不因欠租遭到骚扰甚至逼迁。

根据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发布的判决书,否决了原告声称《住宅房客免骚扰》(Residential Harassment Law)、《商业房客免骚扰法》(Commercial Harassment Law)和《担保法》(Guaranty Law)涉嫌违反了其身为房东的宪法权利。

根据上述新法,房东不得依据商业租约上的规定,要求因疫情遭受经济损失进而欠租的小商家租户,通过抵押小商家个人资产等方式偿还欠租。受保护的小商家包括:因疫情防控措施被勒令暂停堂吃的经营场所,例如餐馆和酒吧等;疫情期间完全停止营业的健身房、健身中心、电影院等;被要求关闭的提供面对面购物消费服务的零售业商家;被要求关闭的理发店、发廊、纹身店等个人护理服务场所。

张晟表示,这对小商家而言是重大的胜利,他们在这个前所未有的时期需要受到保护,免受房东骚扰甚至逼迁。餐馆和小商业是纽约市的经济支柱,他们在疫情之下挣扎求存,不应该因为疫情带来的经济困难而担心遭到骚扰,或者失去住房。

另外,由张晟和市议员亚当斯(Adrienne Adams)提出并获投票通过的No.1914-A规定,房东不得以任何形式骚扰乃至威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小商家营业或商家本人,否则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民事罚款。

而由市议员托雷斯(Ritchie J.Torres)和张晟提出并获得投票通过的No.1936-A规定,房东不得因个人房客由于受疫情影响交不起房租,而进行骚扰甚至威胁。违反规定的房东将面临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民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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