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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免付仲介费新规 法官下临时禁令
[ 编辑:zonnas | 时间:2020-02-12 12:55:33 | 浏览:28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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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将实施的禁止租房仲介向租客收仲介费新规,日前遭司法挑战;包括纽约房地产委员会(The Real Estate Board of New York)等反对者日前将州府告上法庭,州高等法院法官10日(周一)对新规发布临时禁令,意味着在3月13日再次出庭前,现行由租客付仲介费的传统仍照旧。

根据新规,要求代表房东出租房屋的地产经纪人,仲介费只能由房东支付,若经纪人向租客收取仲介费用,将会受到处罚;地产经纪人或租房公司工作人员不能向租客收取超过20元的申请费。

该举遭到纽约房地产委员会的反对,认为改由房东向经纪人支付仲介费,会导致租金上涨,并就该新规将州府告上法庭,指出州府的作法逾越了其职责,且在出台新规前并没有向行业领袖或公众进行咨询,未能遵守程序规范。

该委员会并指出,去年6月州府通过的“住房保障与租客保护法案”(Housing Security and Tenant Protection Act)并未涵盖房产经纪人费用问题,是州府自行将该新规加入法案,是错误的。

纽约房地产委员会方面的诉求获得州高等法院法官Michael Mackey批准,颁布临时禁令;法官要求州府于3月13出庭对此禁令进行回应,在该日期前纽约州租客仍须支付仲介费。

纽约房地产委员会以及多个房地产组织和代表表示,该禁令保证成千上万努力工作的纽约地产经纪人能够继续按照他们一直以来熟悉的方式工作。

目前纽约是全国仅有的几个仍以租客支付仲介费为常规操作的地方之一,仲介费一般为年租金的15%或一个月租金,需要租客在入住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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