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NY 纽约
NY 纽约 更多城市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陈倩雯新案全票通过 房东须付租客安置费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9-08-15 08:49:50 | 浏览:181次 ]
分享到:

陈倩雯(讲话者)提出的新法案在市议会过关,将切实保障房客权益。(尹英姿摄)

  市议会14日在全体议员大会(Stated Meeting)全票通过由市议员陈倩雯提出的一项新法案,将从立法层面上强制要求房东承担房客的临时安置费用,切实保障因安全违规、火灾等原因收到疏散令(vacate order)的居民楼房客权益。

  依据这项编号为“Int. No. 30-A”的新法,将赋予市住房保护与发展局(Department of Housing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向拖欠房客临时安置费用的房东发出课税扣押权(tax lien),即其涉事物业将被当做“欠税房”开放向市场拍卖,最大程度杜绝房东拖欠房客搬家费、临时住所房租等安置费的情况,确保房客得到妥善安置。

  该法预计在两年之后正式生效,但市住房保护与发展局在此期间拥有自主裁量权,决定是否对个别房东使用这项权力。

  曾参与创建亚洲人平等会(Asian American For Equality)的陈倩雯在该会工作期间,接受多个房客因重新安置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案例。她表示,早在十多年前,华埠曾有一栋居民楼因疏散令需清空大楼,包括至少6名耆老在内的房客不得不接受临时安置,搬离华埠。

  “老人家们不谙英文,骤然搬离熟悉的生活区,可怎么办?”陈倩雯说,当年她曾亲自联系一家位于华埠的酒店以作为耆老们临时住所,却因市住房保护与发展局无法及时收到房东缴纳的安置费等原因而作罢。通过课税扣押权(tax lien)强制房东承担租客安置费用,一则有望达到房东为避免失去物业而提高缴纳费用积极性的目的,二则拍卖所得资金也将用于填补房客的安置费用。

  除此之外,同样由陈倩雯在今年7月23日提出的“Int. No. 1633”法案目前正在立法程序中,将要求市住房保护与发展局向房客提供的临时安置处优先选择位于其原住处附近或周边的地点,避免房客因被迫临时搬离原住处所带来的不便,甚至生活困难。

  华埠包厘街85号居民楼至少15户房客于2018年1月因大楼疏散住户整改违规问题,曾一度被安置到远离华埠的布碌仑酒店。该法案一旦通过并生效,将有助减少同类情况再次发生。


上一篇:布碌仑华男拉皮条被卧底警员逮正着
下一篇:纽约警察自杀 今年第9名自杀者
发布评论
称呼:
验证码:
内容:
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