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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保护租客法 严打房东逼迁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7-08-14 12:21:00 | 浏览:2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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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白街90号租客曾状告房东不履行修缮义务。(本报档案照)

市议会日前通过18项保护租客法案,严惩恶房东非法逼迁租客,包括留置大楼产权、违反停工令罚1万2000元、没施工许可证罚21倍等。其中一项法案即市议员陈倩雯提出,针对曼哈顿华埠许多老旧公寓房东不修缮或违规改建,新法要求楼宇局须严加监督此类大楼施工。

陈倩雯指出,她的选区有很多公寓是1920到1930年盖建,市府让物业主经过20或30年就可退出政府补贴计画,改为私人公寓。还有些是被房东遗弃的火烧楼,政府在1970与1980年代收回,交给房客自己装修打理,租金极低。如今部分公寓管理不善,高价卖出,新房东用各种方式逼走租客以涨租,最常见手段就是违规装修。

“房东别想透过违法施工,骚扰低收入租客、工薪家庭或仰赖固定收入的年长者。”陈倩雯获得通过的提案(Intro.918),针对楼宇局随机审计20%施工所需专业人士(PE/RA)认证申请,新法要求审计比率增为25%,尤其租金管制公寓、平价屋或多拼住宅房东申请超收租金,以及住房率超过20%,该局须每月检查所有施工许可与竣工检验。若房东被房屋保护与发展局(HPD)发现骚扰租客,则禁止通过专业人士认证申请。

亚裔反暴力联盟(CAAAV)唐人街住客协会组织者王忆莼表示,华埠许多楼有恶房东,曾挨告的有艾塞克斯街15号、科西街(Forsyth St.)100号等,闹得满城风雨的伊利沙白街(Elizabeth St.)90号只是其一。该楼在两年前遭华裔租客投诉非法装修,包括砸破天花板、拆除水管与马桶、每天有噪音污染,空气弥漫霉菌与灰尘,有房客甚至每天做饭烧水都要从厕所接水。

王忆莼指出,物业管理公司Marolda Properties公司已卖掉伊利沙白街90号,新房东仍没改善居住环境。她感谢陈倩雯与其他市议员通过新法,“让华埠低收入租客遭逼迁的故事不会一再重演”。

亚洲人平等会行政总监瞿远义指出,当恶劣开发商买下公寓楼,经常是把华人或亚裔住户当成俎上之肉,可以轻易逼迁。“他们以为关掉瓦斯,或以建筑垃圾楼道堵住,租客只会默默搬走。”他表示,新法要求市府加强监督这些违反建筑规章的大楼,强制房东动工前,必须以多种语言通知租客施工项目,并对违者加重罚款。“这些法案赋权给房客,让房东必须考量住户权益,及给与社区更多法律工具对抗非法逼迁。”

其他通过的重要法案如下。

1. 限期改正违规:过去楼宇局发出驱逐令时,都没要求房东何时须改正房屋违规,新法案要求楼宇局写上改正期限,若逾时仍未申请楼宇局审核就开罚。

2. 跨多部门调查:成立特别工作组,主要任务是调查房东装修住人楼宇时,是否符合法规,而特别工作组可公布调查报告、各部门间分享资料,及提供改善方案。

3. 留置产权拍卖:扩大房屋局与该局第三方转手计画权力,当房东有大量违规,没有向环保委员会(ECB)改正,市府能把此住楼卖给合资格的第三方。

4. 裁定建筑违规:新法让市府先裁定楼宇违章,若六到19个单位公寓被罚逾30万元,或20个单位以上公寓挨罚逾60万元,环保委员会便可留置该楼产权。

5. 保护租客计画:楼宇局须确保楼有人入住的楼宇施工时,符合“保护租客计画”(TPP),包括逃生出口保持通畅、保持环境清洁与控制噪音污染等。

6. 监督包商施工:楼宇局须整理黑名单,列出过去两年没施工许可就开工的承包商,并加强监督这些包商工作。

7. 没许可证加罚:承包商没施工许可,将加重罚。一到两家房屋罚申请许可费用的六倍(原为四倍),其他房屋罚21倍(原为14倍)。

8. 违停工令加罚:违反停工令,初犯罚金从5000元增为6000元,再犯罚金从1万元调高到1万2000元。

9. 附加罚款:没施工许可证仍继续动工,将有附加罚款,并受到监督。

10. 施工安全法:物业主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贴出“施工安全权利法”,让住客了解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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