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员16日凌晨涉嫌在布碌仑醉酒驾驶,把一辆汽车冲向人行道的人群,造成1死3重伤的惨剧。醉酒驾驶,罪无可恕,知法犯法,莫此为甚。
据报,涉嫌醉驾致人于死的警察案发后还亮出警章,企图逃离现场,但民众不为特权屈服,阻止嫌犯离去。现在,这名警员已被控醉酒驾驶并已被停职。
据悉,肇祸者拒绝接受酒精测试。他其后被加控误杀、车辆误杀和袭击罪。
醉酒驾车,每年在美国不知害了多少条人命。特别是在灯红酒绿、交通繁忙的纽约,几乎每天都有人喝了酒然后开车上路。幸运的,能够躲开警方的酒精测试,跌跌撞撞回到家里;不幸的,出了车祸,把人撞死撞伤,自己被警察抓起来。
可恨的是,法律似乎是保护驾驶者的人权,而漠视无辜被撞死者的生命。大家只要翻翻有关资料,便可知道醉驾致死被判刑的嫌犯大多被轻判——坐牢几个月,甚至不必坐,判社会服务就算了。
这简直令人瞠目结舌,死者不得暝目。所以,有识之士呼吁严惩醉驾者是不无道理的。希望法官也能够体会受害人家庭的痛苦,还死难者一个公道。上述警员的醉驾案例,是考验法官大人的智慧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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