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砍伤儿子并畏罪潜逃的华人男子郑盛(Sheng Z Zheng,音译)12日被法官判12年有期徒刑。
今年43岁的郑盛用菜刀砍了儿子头部和颈部3刀,所幸儿子只受伤未死亡。今年3月曼哈顿高等法庭对此案举行庭审,保释在外的郑盛刚开始每天都出庭,但在最后关头,当举证完毕陪审团开始闭门研议那天,郑盛突然不见踪影。检察官办公室四处搜找,找不到他的下落,打电话也没人接。法官于是宣布郑盛“故意缺席”并对他发出逮捕令。
3月1日陪审团用了约一个小时便裁定郑盛犯了一级试图伤人、二级伤人和危害儿童等罪,最高可判15年监禁。检方12日向法官提议判处郑盛最高刑罚,指出郑盛对年仅16岁的儿子下手,并且当时两个年幼孩子都在场。检方还指出郑盛仍在潜逃,其家人还在当惊受怕。
法官最后判郑盛12年监禁,释放后5年狱外监管。法官还给了郑盛的妻子和孩子保护令。
郑盛的辩护律师罗百能认为,即便郑盛在场法官也会做出此判决。罗百能曾经表示,最后一天陪审团看到郑盛没出庭,被告人椅子空空的,影响了陪审团对郑盛的判决。
据郑盛的妻子和儿子在法庭上讲述,郑盛平时好赌钱,赌输了就向妻子要钱。2015年1月6日晚上,郑盛又向妻子要钱,但妻子不给,他恼羞成怒地拉扯妻子,16岁的大儿子郑大明为了保护母亲把郑盛推倒在地,郑盛一气之下冲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朝儿子头部砍去,当场血流如注。
据悉,郑盛原以为家人会放他一马,但妻子和儿子的证词对他很不利,入狱坐牢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发生了畏罪潜逃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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