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曼哈坦联邦法官瓦莱丽‧卡普罗尼 (Valerie Caproni) 1日裁定,纽约市出租车暨礼车管理局 (TLC)非法扣押了数以千计其认为可疑的违规招揽乘客车辆,违反了驾驶人的宪法权利。
这些被扣押的车辆多半是他们认为违规在街头招揽乘客的电召车或“优步(Uber)”手机打车的车辆。
“纽约邮报”报导,TLC的警察倘若认为驾驶人把汽车充当出租车,以及认为“优步 (Uber)”司机在只有黄色出租车可以载客的范围内招揽乘客,TLC便会扣押他们的汽车。
卡普罗尼在判决书中说,根据宪法第14和第四修正案,没收驾驶人的汽车是违反他们的正当司法程序权利,这些修正案保障他们,免被无理扣押。
TLC的警察扣押汽车后,等到车主认罪和缴交罚款,或支付相等于最高罚款的押金,才交还汽车。
市议会在1990年开始实施这项策略,以收阻吓作用。他们发现,假如没有押扣汽车的威胁,驾驶人很少会支付罚款
五名驾驶人去年秋天因汽车被扣押,控告TLC局长乔西 (Meera Joshi)、负责执法的副局长史坎伦 (Raymond Scanlon)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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