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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力推打击校园性侵新法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5-05-12 09:16:39 | 浏览:47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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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众议院少数党领袖佩罗西(Nancy Pelosi)在纽约的时尚技术硏究院(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演讲。 (美联社)

周一,州长葛谟和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出现在曼哈顿的一所大学中,呼吁大家支持有关校园性侵的立法通过,此举是为了向一些对此提案持保守意见的议员发出信号。

据《纽约时报》报道,事实上,葛谟的这项提案的政策已经被纽约的公校采纳,但还需要私立学校的“一致首肯”。提案中规定,性侵案中的辩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同意发生性行为,而不是由控方提供证据证明被性侵者表示了抗议,并且,沉默或者疏于反抗都不能表示其同意性行为。

  葛谟还提出,上报性侵事件的学生,不能因为当时违反了校园的禁酒令或禁药令而受到惩罚。州政府官员称,这样是为了消除报案人的顾虑。提案还要求对被定罪的性侵者实施严惩,惩罚方式是要么停课要么开除。

  一直以来,葛谟和副州长霍楚(Kathy Hochul),以及前纽约市议长柯魁英(Christine Quinn)都在全国各地推广此提案。葛谟表示:“这是全国最难推行的法律,我也为此感到自豪。”

  “很多层面上讲,这都是全国性的议题,” 来自加州的民主党人佩洛西表示,“所以我们非常感谢纽约州长葛谟,和他大胆保护纽约高校学生的行为。”

  虽然葛谟和他的同事们推行此提案热情高涨,但在议会以及私立高校中,他们还是遭遇了不小的阻力。主要顾虑是提案中的用词。例如,有人认为,提案中把控方用“受害者”来代指欠妥,应该使用更中立的词汇。

  “所有的高校都有责任在此类事件中保持中立。”众议院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黛比·格里克(Deborah Glick)表示,“你不能在给这些情况加上偏见色彩,在有的情况下,一方叫“受害者”,而另一方叫“辩方”。

  格里克还表示,除了对用词的顾虑,该提案也没有规定具体的上诉流程,这意味着,感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只能上诉,而没有别的办法。

  格里克认为,很多反对的人没有发声,是因为不敢公然和州长办公室作对。而目前看来,支持该提案的学校也很少,只有雪城大学和另外10所很小的学校。

  州政府官员则表示,葛谟办公室将在六月立法期结束前后,公布更多支持该法案的学校名字。

  葛谟也表示,自己的三个女儿中,有两个女儿都正值上大学的年纪,而小女儿也快要进入大学校园,推行此法案为公也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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