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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籍女子因打孩子致母女分离
[ 编辑:yaoming | 时间:2013-05-29 08:59:13 | 浏览:3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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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女士28日表示,女儿今年5岁,因自己在外州打工,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婆婆带着。去年夏天,她怀了第二胎后,她辞工回到纽约,和婆婆、女儿住在一起。

   怀有数月身孕的闽籍女子因打孩子面临多项刑事控罪,图为法庭通知书。(侨报记者李竑摄)


      陈女士表示,女儿因弱视,眼科医生交待不能多看电视,但女儿很不听话,天天从幼儿园回到家,就盯着电视看。上周三晚上,陈女士不让女儿再看电视,女儿大哭大闹,由于自己已经怀胎8个月,行动日益不便,心情有些急躁,一气之下,拿起竹板,朝女儿打去。第二天,女儿上幼儿园时,被老师发现手臂上有瘀青,老师问起缘由,女儿说是被妈妈打的。老师给陈女士打电话问缘由,因不谙英文,她无法与学校沟通,于是被学校举报,女儿当天就被儿童局带走,至今无法领回。而陈女士也被逮捕,但鉴于她有身孕在身,很快就被释放,曼哈顿刑事法庭通知她9月3日上庭。陈女士十分着急,她希望可以让孩子尽快回家。
  纽约励馨总干事刘元芬表示,儿童局调查显示,发生在华人社区的案件大多数都和青少年管教有关。因为有些华人新移民父母在儿女成长期间很少和孩子沟通,而用武力解决问题。
      刘元芬介绍,儿童虐待案通常父母或监护人先被刑事法庭起诉。之后因监护权问题,家事法庭也会开审。孩子被带走后,许多父母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希望赢得官司。刘元芬表示,其实这只是在拖时间,马上去上如何教育儿童的课程是最好的办法,当儿童局了解到你已经在接受这个课程时,刑事庭的案子最容易被取消。刑事庭的案件取消了,在家事法庭上监护权的案子也就容易取消,这样孩子才能尽快回家。
  此外,在纽约厉馨接触的儿童虐待案件中,有一部分是确有其事,有一部分误会,但儿童局的义务就是保护儿童,所以就算是误会,儿童局也会先保障儿童的安全后,才对事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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