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布碌仑的郑先生向房东租下一间店面,贩售女性护肤品多年,日前他收到一封来自该区法警办公室的信,指他房东违反消防法规,要郑先生在90天内将房租上缴至该单位,等同替房东缴交罚款。郑先生质疑违规者不是自己,为何要替房东负担罚款,14日至美国福建同乡会向律师求助。
郑先生表示,他与该名房东已经签约多年,彼此相安无事,也固定缴交房租,租约还未到期,但日前却收到信件提到房东的公司因为违反消防法规而被罚款,要求郑先生缴款。郑先生提出质疑:“不是我违反规定,信上写的名字也不是我的,为什么要我交钱?”
律师解释,房东可能逾期多时未缴罚款,要不到钱才会转向租客要,只是郑先生原本应该缴给房东的房租,改成缴给政府。律师说明,这类情形相当常见,因此郑先生无需担心,只要详阅信件内容,并且按照指示行事即可。
不过律师提醒,郑先生除了在规定时间内缴交房租至法警办公室外,还应另外找一名律师,证明钱已经上缴,若未来房东前来索取该月房租,郑先生可出示证明,表示已经将房租缴给政府;若房东欲以欠缴房租为由将郑先生驱逐,该证明也可避免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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