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布碌仑八大道摊贩的集中突检仍在继续,市卫生局等多家执法单位16日再次对八大道无照水果和闽籍食品摊贩进行突击搜查,数十箱货物遭没收充公,小贩损失惨重。执法人员强调,街边摆摊贩售食品必须持有当局发放的“移动食品摊位”(Mobile Food Ventor)执照,否则皆属违法行为。
16日当天,来自市卫生局、清洁局和警方等20多名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位于八大道56街的一家水果摊和另一家闽籍食品档,由于摊位经营者无法拿出符合规定的经营执照,价值数千元的大批水果食物被没收充公一箱箱搬走,小贩只能在旁无奈目睹。
执法人员指出,此次出动突检是因为他们从电脑系统中查到摊位地址不允许摆卖商品,而且小贩没有注册合法执照,因此有对其查抄处理。一位卫生局女性执法者强调,流动摊位执照有特殊规定,并不是商铺申请到店外摆货资格就可以开张做生意,一张名为“移动食品摊位”的执照成为检查核心。
“店外交易须持专用执照”
据悉,当日被抄的水果贩以为自家摊位有摆货注册许可证就可以合法经营,但实际上该证件要求摊位注册名字和关联商店注册者必须是同一人,而且只是准许他们可以在商店门前摆摊,但交易结账必须在店里进行。执法人员解释,像八大道常见的这种店外当场现金交易的蔬果食品摊,必须持有流动食档专用执照,否则一经清查便可确认违法行为,业主将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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