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州通过反校园霸凌的法律五年后,州主计长办公室(State Comptroller's Office)表示,纽约州很多学区并未完全遵守该项法律。
据CBS纽约报道,学生尊严法令(The Dignity for All Students Act)要求所有纽约市学校以及纽约州的公立学校都要公开举报包括网络霸凌等校园霸凌事件。针对纽约市以外的学区,州主计长办公室就该法令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结果发现,大部分学校已实施了学生尊严法令的一些关键要求,诸如设立尊严法令联络员(Dignity Act Coordinator)一职等。但是,一些学校却没有给非教学雇员进行相关培训。
审计报告同时发现,某些学校可能不会准确上报校园霸凌和骚扰事件,一些时候甚至根本不上报。
据审计显示,除纽约市外,全州31%公立学校(总计678所)在2013至2014、2015至2016两个学年期间上报了0起校园霸凌和骚扰时间。
同时,纽约市外的31所公立学校连续3年未发生任何校园霸凌和骚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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