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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青华埠撞死流浪汉辩称是意外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6-06-25 09:09:44 | 浏览:5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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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华裔男子林丹尼(Danny Lin,音译)2014年11月在曼哈坦华埠开车时将包厘救济站(Bowery Mission)流浪汉佩芮(Robert Perry)撞死一案,24日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开审,检方和辩方展开开案陈词,并请多名证人出庭作证。被以二级误杀(Manslaughter)罪名起诉的林丹尼,在庭上遭检方质疑“口供不实”,若罪成他将面临最高十年监禁。

以一身白衣出庭的林丹尼全程表情严肃,镇定聆听检辩双方陈词。检方指出,林丹尼的鲁莽驾驶行为是导致受害者命丧轮下的主要原因,这种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不容姑息。根据警员、车祸调查专家的调查,家住布碌仑、对事发地点曼哈坦下东城及周边区域很生疏的林丹尼,事发当时在借助车辆导航系统开车的情况下,以55哩的车速飞驰、以致酿祸,这与全市实施机动车限速25哩的“零死亡愿景 (Vision Zero)”、以降低交通意外致死率的精神背道而驰,应给予鲁莽驾驶司机重罚。

检方表示,在撞倒受害人之后,林丹尼不但不顾被撞飞150多呎的受害者,反而继续行驶、直至撞上斯坦顿街(Stanton St)的消防栓才停了下来。事故发生后,林丹尼在接受警察问询时,更撒谎称车速只有25哩左右,口供明显不实。同时,就林丹尼在口供中称事发当时曾试图向左开车避开受害人的说法,也通过现场的监控录像证明与事实有出入。

辩方律师则以“受害者横穿马路”为由、坚称该案属于一起交通意外、不涉及犯罪行为。林丹尼在事情发生之后即下车查看受害者,而且在警察赶到现场之后,也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和录口供,不存在醉驾酿祸或者肇事逃逸的情况。辩方律师表示,这起案件是因为林丹尼不熟悉道路、受害者横穿马路、事发当时天色昏暗等因素所引发的意外事故,并非林丹尼“有意杀人”。

根据法庭文件,2014年11月24日晚上7时左右,林丹尼驾驶一辆2001年宝马车前往苏荷区球鞋店买鞋,将当时正沿王子街(Prince St.)从西向东穿行包厘街(Bowery)的佩芮撞倒在地,遭受重伤。佩芮被送往医院后因伤重宣告不治,林丹尼当场被捕,留在现场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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