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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瓶罐者:生活艰辛能多赚一点是一点
[ 编辑:dengxin | 时间:2016-06-18 07:56:06 | 浏览:9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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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拉盛街头常常可以看见在街道垃圾箱里翻取瓶瓶罐罐的华裔男女,他们将找到的瓶罐收集起来一起拿到附近超市的回收站回收,每个塑料瓶五分,一天下来差不多二十到三十元。对于此现象,权立宏律师表示对于华人民众为养活家用赚些生活费感到非常理解,但是作为新移民,也有一些需遵守和注意的事项。

  17日下午,位于天景豪苑五楼的回收站内,自福州长乐的郑先生,他推着一辆推车,上层和下层分别放了两大袋从附近花园里捡来的塑料瓶。他将这些塑料瓶一个个放到专门处理塑料瓶的机器中,瓶子进入机器后即可被碾碎,同时机器系统在计算一共有多少个瓶子打印发票兑现现金。

  然而,郑先生在丢这些塑料瓶的时候,有一小部分的塑料瓶不能被机器接纳,于是郑先生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标签条贴到这个不能被接纳的塑料瓶,于是这个原本不能被接纳的瓶子也被收进去了。即刻,一名天景豪苑的工作人员来到回收站,他翻了一下郑先生的塑料瓶,于是立马对郑先生挥了挥手把郑先生赶走了。郑先生也似乎明白了工作人员的意思,推着他的车向另一个方向跑了,不过一边跑一边说,等一下等那个工作人员走了我再回来。原来,郑先生被赶走的原因是他仿制了真的标签条贴到了不符合回收规定的瓶子上,只为了多卖一个瓶子。按照规定,塑料瓶上的标签写有“NY 5c”等类似字样的瓶子才可被正当回收。郑先生说,为有更多可以被接纳的瓶子,他们常先把捡来的瓶子做处理,贴上仿制标签条,然后专找检查较松的早晨去回收站卖。如有回收站工作人员检查到时,只能转换“战场”或等工作人员走了之后再悄悄潜回。

  华裔律师权立宏律师指出,这种贴仿真标签条的行为应该杜绝,是一种变相的盗窃行为,如果累积金额超过500元,属于重度盗窃罪。他说,除贴仿真标签条此行为外,捡瓶罐者还可能存在其他两种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如果在垃圾箱寻找完瓶罐后应将垃圾袋密封起来,切不可留缝,原因是如垃圾袋留缝,会吸引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为街道安全卫生带来威胁。第二个需要注意的是切不可去私人场所例如他人住宅后院捡垃圾,因这即是“非法入侵”;而公共领地诸如街道或者公园等不存在这样问题。权立宏说,民众捡瓶罐在一定程度上是帮助保护了环境,但是若因不了解这些事项或者明知故犯而导致犯法则不应该,须加强对于相关法律与规则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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