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议员正力促立法把合法结婚年龄提高至18岁,以取缔强迫儿童结婚的陋习。
“纽约邮报”报导,根据现行的州法,在法院和家长的许可下,年仅14岁的儿童就可以结婚。
维权组织“Unchained at Last”透露,在2000年至2010年间,有3853名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纽约州结婚。
据逃脱强迫婚姻的幸存者覆述,许多儿童新娘被强暴、虐待及被人当作奴隶。
该组织的创办人弗蕾迪‧赖斯 (Fraidy Reiss)说:“她们没有提出离婚的法律权力,有许多人坚决反对家人的愿望,离开丈夫。如果她们幸运,有儿福利局介入,被安置在寄养家庭。”
这项法案是由州众议员艾美‧保林 (Amy Paulin)提出,旨在取缔18 岁以下的婚姻。
她还提出两项法案,把合法结婚年龄提高至16岁或17岁,但法官必须在结婚证书上签名,而未成年的新娘或新郎必须有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保林形容目前的法律丢人。她说:“在纽约,你可以在14岁结婚,而在双方同意下的性爱年龄是17岁。容许一名不到17岁的少女嫁给年纪较大的男子,即是把“法定强暴罪”合法化。”
哈西德派一位妇女告诉议员,她17岁时在父母安排下嫁给了一位粗暴男子。
该女子自称叫艾斯特 (Esther),她在一份声明中说:“在婚姻期间,他肯定强暴了我上万次。”
九年后,她告诉父母遭到家庭暴力后,终止了这段婚姻。
由于州议会的会期本周接近尾声,维权人士说,他们希望其中一项法案在2017年的会期可以再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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