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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容许员工使用电动车将面临2千元罚款
[ 编辑:zonnas | 时间:2016-07-21 08:51:48 | 浏览:78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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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市府的“零死亡愿景”计划,管辖布碌仑八大道华社东侧的市警66分局,在5月里已展开过打击非法电动自行车的执法行动,收缴了辖区内的多辆电动自行车。市警72分局至20日已没收和拖走数十辆电动自行车。

  为了保障道路和行人的安全,之前市警总局局长布莱顿也当众销毁了600多辆非法电动自行车,为的是以儆效尤。而72分局局长冈萨雷斯警监(Capt. Emanuel Gonzalez)在上任后,也曾表示过将打击辖区内非法电动自行车活跃的状态。

  入夏以来,日落公园地区的各家餐馆均迎来旺销的时刻,因此送外卖、送货的各种电动自行车又在街头穿梭往来。而依据纽约市法律规定,纽约市禁止驾驶或出售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电动摩托车”(motorized scooters),出售和驾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5英里的自行车属于违法,如果个人骑电动自行车被执法人员发现,那么每次罚款高达250元。同时,若企业拥有或容许员工使用电动车,那么该企业也将面临罚款,违者每次将最高罚款2千元。

  针对辖区情况,市警72分局近日展开了执法行动,向违规者或非法骑行电动自行车者做出开罚单或拖走没收的处罚。

  据72分局20日在推特上展示的成果,其院内停车场已有几十辆被没收的非法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当天警局还表示,该执法行动不会停止还将继续,目的是减少电动自行车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居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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